【我为群众办实事】黄陵县人民检察院走进陕西省红石岩煤矿开展“检察机关送法进厂矿”
检察机关送法进厂矿
在全国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和全体党员学党史活动开展如火如荼的重要时期,3月26日上午,黄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进陕西红石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矿业红石岩分公司)开展“送法进厂矿”法律宣讲活动,受到了企业和广大职工的一致好评。
陕西红石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矿业红石岩分公司)前身为陕西省红石岩煤矿,该矿矿产资源丰富,生产规模较大,是黄陵县的利税大户。近年来随着经济跨越式发展,企业的管理和地企对接上也出现了一些困难,为共同搭建“检企共建”平台,黄陵县人民检察院发起了本次活动,决定在法律宣讲的同时深度沟通、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其排忧解难。
法律宣讲会上,院办公室主任王刚首先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来矿开展活动的目的,表明了深入厂矿就是为了送法进企、为民办事,是检察机关的职能更是队伍教育整顿的专项工作,在做好法治宣传的同时,我们还将针对企业生产中面临的供水、用电、环保等牵制到“地企联动”的矛盾进行座谈解决,真正实现为企业排忧解难,达到县域经济保驾护航的社会效果。
检委会专职委员刘万里围绕什么是法、检察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的职能、如何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等方面,结合自己所办的具体案例,对企业职工中间时有发生的现象进行了提醒,他还就进厂矿送法的必要性、扫黑除恶、电信诈骗、赌博等丑恶社会现象进行了阐释和告诫。并与矿方领导和广大职工进行了探讨交流,让在座的每一位职工思想上有触动、自觉上有提高,努力树立知法、用法、守法的法治思维。
座谈时,副矿长张德林提出,职工食堂营业牌照未办理,不能正常运作;职工与周边居民,因一些细碎问题发生矛盾;为方便接送职工子女上学购置校车,但因无客运营运手续,被延安市交通局停运等问题。希望检察院能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自身职能协助予以解决。
王刚表示,会后将与有关部门积极协商处理,希望通过检察机关的努力能为企业解决一些实质性的困难和矛盾,达到为民办实事的初衷。
这次宣传活动拉近了检察机关与厂矿企业的距离,推动了检察职能向社会治理层面的延伸,提高了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起到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黄陵县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办
文字:杨 阳
编辑:朱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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